5、準考證發(fā)放時間:2015年6月11日至12日
發(fā)放地點: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。
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(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)和報名發(fā)票領取準考證。
(二)加分政策
符合下列加分條件的,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(同時符合兩項條件的,不累計加分)。
1、革命烈士、因公犧牲、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,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2分;
2、少數(shù)民族報考人員加2分;
3、農村計劃生育“獨生子女戶”或“兩女結扎戶”子女加5分;
(三)加分確認
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,在《2015年貞豐縣專項招聘鄉(xiāng)(鎮(zhèn))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信息暨加分申請表》內填寫加分類別及分值,報名時未填寫報考者,視為自動放棄加分。同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:
1、革命烈士、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,須提供父(母)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、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(母)子(女)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、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;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和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,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,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(母)子(女)關系證明。
2、少數(shù)民族報考人員須提供能證明少數(shù)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(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)原件及復印件。
3、農村計劃生育“獨生子女戶”或“兩女結扎戶”,提供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局出具(父母)絕育證明和有效《絕育證》、有效《獨生子女證》原件及復印件。
經縣事業(yè)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,對其中符合加分條件的,在筆試成績公布前向社會公示,公示結果無異議的,予以加分確認。
五、考試
本次考試只進行筆試,采用閉卷方式進行,成績按職位分類統(tǒng)計?荚嚦煽冺氝_60分(含加分),低于60分的,不得進入下一環(huán)節(jié)。
1、筆試內容
教育職位:《教育綜合知識》(總分120分)
其他職位:《綜合知識》(總分120分)
2、筆試時間
2015年6月13日下午3:00—5:00
3、筆試地點:詳見《筆試準考證》。
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(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)和《筆試準考證》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。
筆試成績在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(www.zfrsj.gov.cn)公示。
4、成績計算
考試成績=筆試成績+加分